代庆玲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阜城县吉祥西区5号楼1单元301室房权证(证号:阜字第5117号)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者,需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阜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阜城县审批局二楼)提出异议,联系电话0318-4897812。
特此声明
声明人: 代庆玲
2022 年 6月 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