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2年 6月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阜城县行政审批局-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杨洪胜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 漫河镇漫河村富德路东 | 131128002012JB00001W00000000 | 1750平方米 | 工厂 |
联系方式: 4897812
公告单位:阜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