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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中高风险地区来衡返衡人员健康管理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1-08-02  08:54:05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衡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高风险地区来衡返衡人员健康管理的通告

(衡疫情防指办〔2021〕9号)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已从江苏南京波及到广东、湖南、四川、辽宁、北京市等多个省市,新的疫情病例在部分地区时有发生,并有快速传播趋势。为切实维护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扩大重点人员排查检测范围。7月20日以来乘坐过飞机、火车、长途客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所有在衡人员要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小区)、单位报备,立即进行核酸检测。


二、非必要不出游。近期有出行计划的市民,如非必须,建议取消或调整出行计划,特别是不要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有报告确诊病例所在城市。如确需前往的,请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变化情况,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人员接触,确保自身安全,建议所有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离衡人员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所有离衡人员返衡后须及时向所在村、社区(小区)、单位或当地疾病控制机构报告,并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三、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习惯。保持勤洗手、科学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出入人员密集场所时)、少聚集、遵守咳嗽礼仪,日常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实行分餐制,使用公筷;做好居住、工作场所清洁消毒与通风,保持厕所卫生,保持健康生活方式等。


四、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有不适及时就医,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做好个人防护并及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为了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履行法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共享健康美好生活。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衡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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