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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城县入选河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发布日期:2020-07-06  11:43:21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日,阜城县被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命名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近年来,阜城县坚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要抓手,采取行之有效的举措,千方百计保障农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健全了产地环境管理、农业投入品监管、生产过程管控、收购储运过程监管、包装标识管理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基本制度,并建立了举报奖励制度。依托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开展追溯工作,建立了追溯试点20个,各试点单位已经实施了二维码合格证、产地证等制度,完全能够实现质量追溯。同时建立了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市场准入基本覆盖了所有主要农产品,积极探索建立面向分散农户和收购储运主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落实机制和管理模式。通过一系列工作机制的完善,生产经营者的自律意识全面加强,农产品生产企业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绿色生产技术有效推广。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显著加强。该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等成员单位分别成立了农产品质量监管机构,完善人员编制、保障工作经费、加强监管力度,各负其责,协调配合,顺利完成农产品质量监管、检测任务。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均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达到“有牌子、有场所、有人员、有设备、有制度、有经费、有记录”的建设标准。同时在全县所有村共设置610名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监管深入到村组,实现全覆盖、无死角。企业层面,落实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建立了诚信黑名单制度,并在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大型农超市场建成7个农残、兽残自检室。目前,纵向到村横向覆盖农、林、牧、渔的全域网格化监管网络和“两级三层”检测体系基本形成。依托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建立了农产品生产经营、农资销售单位信用档案809家,责任告知率、培训率达到了100%。对农产品经营主体实施了质量承诺制度,落实了生产记录制度,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管理规定,建立了病死畜禽及不合格农产品无害化处理等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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