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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城县部署2020年清明节文明祭祀工作

发布日期:2020-03-28  05:51:55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在清明节即将来临之际,为确保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巩固我县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成果,推动移风易俗,培育文明新风,阜城县文明办下发《关于深化移风易俗做好2020年清明节文明祭祀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要充分发挥电视、网络、标语、农村大喇叭等媒介作用,通过播放宣传片、公益广告、LED屏幕标语、微信公众号推送等方式大力营造“移风易俗、文明祭祀”氛围。重点宣传因焚烧冥纸、乱扔废物等祭祀陋习对生态环境污染、酿成火灾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慘痛实例,积极倡导全县城乡居民用“鲜花祭祀”“网络祭祀”“植树祭祀”“家庭追思会”等安全、绿色、环保、节俭的方式,追忆先人,寄托哀思,改变祭祀陋习,不搞封建迷信活动,带动更多身边群众共同营造文明祭祀的社会新风气、新习惯、新传统。

  《通知》明确,民政、公安、生态环境、住建、市场监管、文广旅、自然资源等部门依法依规履行各自监管职责,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确保文明安全过节。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要以清明节祭扫活动为契机,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争做文明之风的倡导者、践行者和传播者。各乡镇各部门要做好本辖区本系统文明祭祀工作的宣传教育、监督巡查和劝阻工作,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引导群众丧事简办、文明祭祀。

  《通知》要求,全县公职人员特别是机关党员干部要在倡导文明祭扫、创建省级文明县城中带好头、作表率。带头开展文明祭扫,自觉采用敬献鲜花、种植纪念树、召开家庭追思会等低碳环保的方式缅怀故人。不串门、不聚集、不扎堆,不参与聚餐等群体性活动,并主动劝导县外亲友在疫情解除前暂缓回乡参加祭祀,严格控制参加现场祭扫人员规模,自觉佩戴好口罩。

  《通知》强调,各乡镇、各单位要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充分利用清明节这一重要传统节日,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和传统美德教育,要把“文明祭祀”活动与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活动结合起来,与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结合起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要善于总结经验,突出创新特点,结合实际,创新思路,做好经验典型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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