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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利企 阜城县财政局 全面推行电子票据,实现缴费取票“零跑腿”

发布日期:2020-03-24  15:03:30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本着“便民、快捷、高效”的原则,财政部门积极协调阜城县生态环境分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成为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票据试点单位,截止3月12日,我县成功开出83张河北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以网络通讯代替人工传递,使非税缴费方式更加灵活,缴费流程更加简便,票据获取更加快捷,让社会公众体验到升级版的政务服务。

缴费方式更加灵活

全面推行电子票据,让缴费人除了在银行柜台进行现场缴费外,缴费人可通过微信扫描《河北省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单》提供的二维码或网银交款识别码,自主选择缴款渠道办理业务,缴费方式更加灵活,省时省力。

缴费流程更加简便

全面推行电子票据,充分利用现代通讯技术,将以往缴款人到执收单位领取纸质票据、到银行办理缴费、返回执收单位盖章确认的“分散式”流程,调整为通过系统自动生成《河北省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单》、《河北省非税电子票据告知单》,由收费人员或执法人员通过短信或微信等方式,推送告知缴费人,缴费人根据电子告知单提供的缴费信息,自主选择缴款渠道办理业务,实现足不出户轻松缴费,缴费流程更加简便。

票据获取更加快捷

全面推行电子票据,通过推行电子票据,群众在指尖完成非税缴款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票据,并支持在线查验、下载和打印,无需人工再开具纸质票据,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实现缴费取票“零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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