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城县人民政府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2020]第065号
阜城镇八里屯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阜城县2020年度十五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的土地,东至:连村干渠;西至:恒通大街;南至:阜城县兴强塑料厂;北至:连村干渠。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3438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3438公顷。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第一区片,区片价标准为81.225万元/公顷。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及其他地上附着物。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该批次用地,不涉及征收集体农用地,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规定,不需要落实社保费用。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阜城镇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阜城县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