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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城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阜城镇北街村)

发布日期:2020-11-20  16:47:45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阜城县人民政府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2020]第061号

阜城镇北街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阜城县2020年度十四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的土地,东至:衡水华瑞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西至:北街村地;南至:河北亚硕液压机械元件制造有限公司;北至:北街村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6347公顷,其中农用地0.6347公顷(其中耕地0.6347公顷)。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第一区片,区片价标准为81.225万元/公顷。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及其他地上附着物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阜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阜政字[2020]23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缴纳社保费10.31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阜城镇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阜城县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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