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人王炳章(王丙章身份证号1311************12),持房权证阜崔权字第00014号来我局办理相关不动产登记,房产证无纸质登记档案资料。经到现场调查并依据王丙章提供的房屋相关证明资料,根据《阜城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14)》现将该房屋状况予以公告:
房权证号:阜崔权字第00014号,房屋坐落于武旧路崔庙街北,房屋所有权人王炳章,证载建筑面积200平方米,用途门市,房屋总层数1,所在层数1,填发日期99年3月23日,填发单位阜城县房地产管理局,发证机关阜城县房地产管理局,该房产所占土地证为阜国用(99)字第25040号。
如对上述内容由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办理王炳章(王丙章)相关不动产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阜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4897812
阜城县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1月4日